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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院校迎奖助学金“大礼包”

发布时间:2019/07/06 阅读数:612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 实习生 张雅婕)近日,财政部、教育部发布《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9年起扩大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并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在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上,《通知》规定,第一,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第二,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第三,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同时,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等因素分配,并对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此外,《通知》指出,应使更多学生享受力度更大的国家资助,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确保民办职业院校按规定享受同等政策。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渠道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纳入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文稿来源:中国军转民杂志社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