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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女性在婚姻与家庭中的地位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06 阅读数:640

  作者:田金华

  摘 要:《圣经》是一部经典的文学作品,对西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这部作品中刻画的许多丰富、生动的人物形象,已经成为后世作家文学创作中的原型。《圣经》中的女性作为妻子的身份主要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出现:善良、忠贞的“贤妇”;或者贪婪、自私的“淫妇”。无论以何种形象,她们都是父权制社会下的牺牲品和替罪羊。

  关键词:女性;妻子;父权制社会;牺牲品

  一、引言

  作为西方文化的经典,《圣经》是全世界译制本、发行量最多的书籍,对西方乃至整个世界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圣经》不仅是一本宗教读物,它融合了历史、政治、法律、哲学、语言等方方面面,已经成为西方文明的基础。

  本文通过对《圣经》中主要女性形象的解读,来探讨父权制社会下女性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圣经》中主要描述了两种妻子形象:以路德为典型的 “贤妇”形象;以夏娃、大利拉为代表的“淫妇”形象。无论美丽、贤惠的“贤妇”,还是贪婪、自私的“淫妇”,都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产物,她们的身份和地位在男尊女卑的父权制社会中并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她们的存在意义在于,作为男性的附属品,衬托男性作为丈夫的形象的伟大或者背负他们的罪责。总之,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必须恭顺、服从,这体现了《圣经》中男权对女性的支配、控制与束缚。

  二、“淫妇”形象:以夏娃、大利拉为代表

  1.夏娃——贪婪、好奇的代价

  《创世纪》中记载:“主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成了人”——亚当。“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个配偶帮助他”,于是上帝趁亚当熟睡时取下他的一根肋骨创造了一个女人——夏娃,来做他的“贤内助”。“人就说,‘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下来的。”从这段关于人类起源的传说可以看出,夏娃这个最美丽的受造之物,为了陪伴亚当,使亚当摆脱孤独,作为附属品而出现的。男性认为,女人是男人身体的一部分,自然而然要受男人的支配和管辖。夏娃因受到毒蛇的蛊惑,轻信了蛇的话“你们吃着果子的时候,你们的眼睛就明亮了,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她便偷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亚当也吃了,忘记了上帝的警告——“你吃的日子必死”,所以他们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

  上帝用此“禁果”来考验亚当与夏娃对自己的爱与忠诚,因为只有无条件信仰和服从耶和华上帝的意志,才能免受惩罚,永远享受天真的快乐。亚当和夏娃因犯下“原罪”而永远离开了极乐的天堂,为他们所犯的罪过承担沉重的代价:夏娃永远背负着“祸水”的罪名,承受着分娩之苦并受制于丈夫:“我必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亚当不得不终日劳作勉强度日。他们“来源于尘土,必将归于尘土”,体会到死亡的痛苦。

  因此,夏娃被认定为人类堕落和苦难的始作俑者。而对于亚当的失职——没有遵照上帝的吩咐看守花园,却鲜少有人责问。在亚当与夏娃的关系中,为了使亚当摆脱孤独,夏娃作为一个陪伴者出现,处于夫妻关系的从属地位。她的“错误”被故意放大甚至扭曲,而亚当的失职、懦弱、缺乏担当的弱点却被忽略,这反映了男权社会下的性别歧视,男性对女性好奇心与求知欲的抑制和处罚。

  2.大利拉——贪金、狠毒的“淫妇”

  作为参孙的第二任妻子,大利拉在《圣经》中同样被定义为“祸水”、“淫妇”的负面角色。非利士人为了报复力大无穷的参孙,便用金钱收买同族女人大利拉,大利拉被金钱诱惑,屡次纠缠参孙说出他拥有神力的秘密。然而,参孙却怀有警惕之心,三番五次拿谎话戏弄她,惹得大利拉很尴尬。终于,参孙不能抵挡女色的诱惑,便泄露了秘密:他是一个修行人,记号是他的七条发髻,如果被剃掉,他就会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于是,参孙熟睡时被剃光了那七个象征对上帝献身的发结,力气也随之消失。参孙被非利士人剜其双眼,从一个盖世英雄沦为阶下囚,受尽屈辱与折磨,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悲剧地结束了自己辉煌却短暂的一生。

  大利拉这一“淫妇”形象的刻画,反映了父权制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鄙夷与愤慨。人们往往倾向于同情悲剧英雄参孙而痛斥背叛参孙的“蛇蝎女人”大利拉,认为她是造成参孙悲剧收场的“祸根”,而忽略参孙自身性格的弱点:性情顽固,粗暴冲动,骄傲放纵,极度追求激情的满足。在许多文学作品中他总是被刻画为伟大的英雄;而大利拉却因为男性的偏见和曲解,被贬低为一个贪恋金钱、背叛丈夫的“祸水”形象。可以看出,男性的偏见和鄙视,使女性成为父权制社会的牺牲品,她们不得不承受人们的嘲笑、鄙夷、唾弃,还有承担本属于男人身上的罪责和惩罚。

  相比于亚当和参孙,夏娃和大利拉背负了更多的罪责,她们永远是文学作品中被批判、唾弃的负面形象,而亚当与参孙却总以受到诱惑的受害者形象出现,很明显这只是以男权话语为中心的父权制社会下男尊女卑的思想作祟。

  三、“贤妇”形象:以路得为代表

  路得——善良、淑贞的“贤妇”

  《路得记》讲述了一个叫路得的摩押姑娘的故事。路得嫁给了以色列男子玛伦,成为拿俄米的小儿媳。后来,悲剧接踵而至,拿俄米的两个儿子相继去世,剩下三个孤苦无依的寡妇。拿俄米听闻耶和华上帝再次眷顾自己的百姓,遂决定返回曾遭遇饥荒的老家伯利恒。拿俄米为儿媳着想,劝她们返回摩押老家,不再跟她一起受苦。儿媳俄珥巴听从了婆婆的话,含泪挥别。而路得却执意留下来照顾年迈的婆婆:“不要催我回去,不要让我离开你。你往哪儿我就往哪儿,你在哪里住,我就在哪里住,你的人民就是我的人民,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除非死亡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于我。”在通往伯利恒的崎岖山路上,她们相互扶持,步履艰难却步伐坚定,终于回到了拿俄米的故乡。路得在村里不得不靠拾麦穗来充饥度日,勉强维持二人的生活。后来,她的美丽、善良、孝行得到田地的主人、拿俄米家族的亲戚波阿斯的青睐,波阿斯便娶了路得。路得,这个善良、孝顺、忠诚的姑娘,就是大卫王的曾祖母,所罗门王的老曾祖母。上帝的“神圣十诫”上说:“当孝敬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神所赐的地上,得以长久。”路得的故事也表明了一个“真理”: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路得代表了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模式:温顺、贤淑、勤劳、忠贞、孝敬。对夫家的无条件服从,对长辈无怨言的孝顺,路得的“贤妇”形象迎合了男性的道德取向与价值标准。她的温柔、忍耐、友爱的美好品德值得称颂和赞扬。同时,她的形象迎合了希伯来律法中“寡妇内嫁制”的传统风俗,对于维护氏族血统具有特殊意义。波阿斯作为近亲,有义务娶路得为妻,为拿俄米家族传宗接代。这时,女性的身份便成了为男人传宗接代的工具,女性失去了自由和意志,除了屈从,她们毫无选择。对路得的诠释迎合了《圣经》中道德教化的主题,表层上是对贤惠、善良的女性的赞美,本质上却是父权制社会对男性权力与名望的维护,而对女性作为普通人类正常的自由意志却进行冷漠的压制与扼杀。

  四、结语

  《圣经》中的女性在婚姻与家庭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她们遭受不公平的对待,成为男权社会束缚下的牺牲品。她们作为妻子的职责就是满足丈夫与家庭的要求,她们被看作是男人财产的一部分,没有身体更没有精神上的自主权。她们必须对丈夫言听计从,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与渴求,男性的权利始终凌驾于她们之上。她们像是被豢养笼中的宠物,没有自由,并且渐渐失去追求自由的意志,因为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只有顺从男性,信仰上帝,才能得到少许的尊重和保护。但她们从来都不是安全的,因为作为“财产”、“商品”可以随时被转让,被贩卖,就像亚伯拉罕为了自身安全卖妻一样。这体现了在父权制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思想。这种思想扼杀了女性的觉醒意识,束缚了女性的精神自由,使她们沦为男性的附属品与替罪羊。而男女实际上是平等的,众生都是平等的,在现代社会,仍然存在着顽固的男尊女卑的落后思想,女性的权利及自由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妇女解放,争取女性平等权利和自由仍然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李滟波.《旧约圣经》中女性形象的文化解读[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28(3):61-64

  [2]中国基督教协会.圣经[M].英文新标准修订版.中国基督教协会,1989.创世纪:14-18

  [3][美]阿瑟·马克斯威尔.圣经故事[M]. 杨佑方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87-291

  [4]中国基督教协会.圣经[M].英文新标准修订版.中国基督教协会,1989.路德记:16-17

  [5]中国基督教协会.圣经[M].英文新标准修订版.中国基督教协会,1989.出谷记:4-6

  作者简介:

  田金华,系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研究生。


文稿来源:中国军转民杂志社编辑部